蔣龑:扶植一個如何的新印度台包養網站比較?

摘要:  1947年印度離開英國殖平易近統治成為主權共和國。印度自力伊始,便在國年夜黨的引導下召開了印度制憲會議,于1950年制訂并公佈了印度憲法。經由過程印度憲法的制訂,國年夜黨引導人也將本身對若何扶植新印度的計劃融進憲法文本之中。是以,熟悉和剖析這部世界上最長的憲法,需求考核那時占主導位置的立憲不雅和國度扶植不雅。本文細致辨析了印度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的三種主要憲法不雅。文章指出,恰是這三種憲法不雅之間的沖突和讓步,主導了印度憲法的文本構造,決議了對印度憲法要害條目的說明。

要害詞:  印度憲法;雙重任務;邏輯說明;憲法不雅念

1947年,《蒙巴頓計劃》失效,印度和巴基斯坦分治成兩個自力的平易近族國度。這一方面預言了20世紀后半葉南亞的地緣政治格式,另一方面也終結了國年夜黨、穆斯林同盟以及英國殖平易近者關于南亞次年夜陸應該若何走向自力的無停止的爭辯。國年夜黨和穆斯林同盟可以作為各自國際獨一占主導位置的在朝黨,掌管新自力的國度的政治扶植。

和巴基斯爽直到1956年才制訂并公佈憲法分歧,早在1946年12月——彼時印、巴還未分治——國年夜黨就掌管召開了印度制憲會議。換句話說,印度成為自力的主權國度與印度憲“花兒,老實告訴爸,你為什麼要娶那小子?除了你救你的那一天,你應該沒見過他,更別說認識他了,爸說的對嗎?”楚楚法的制訂與公佈乃是同時停止的。那么,這部憲法一定會以憲法文本與規范的方法回應國年夜黨引導人對“如何扶植一個新印度”的構思。[1]進一個步驟說,從法令體包養網 系的角度動身,若何熟悉和辨析中國的這位主要近鄰,取決于我們若何熟悉和辨析印度憲法。

正如剖析美國憲法的原初寄義,需求將其放置在那時聯邦黨與反聯邦黨人爭辯的語境下停止剖析;對待戰后德國基礎法原初之寄義,需求將其放置在“第二次世界年夜戰”停止、反思納粹和暗鬥的基礎語境下停止剖析一樣,從全體上掌握文本極長和修訂極頻仍的印度憲法,應該考核那時主導憲法制訂經過歷程的憲法不雅。

本文將重點辨析印度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的三種主導憲法不雅。包養網 恰是這三種憲法不雅彼此的爭議、沖突以及讓步,引領了印度憲法的制訂,并可以成為我們熟悉、剖析印度憲法的出發點。

一、甘地與《印度自治》

甘地早在1909年,就先后用咕甲拉梯文和英文出書了《印度自治》一書,集中表達了本身的政法思惟。[2]

在全書前半部門切磋近代文明、印度幻滅,以及連帶著批駁鐵路、lawyer 、大夫等為代表的近代機械文明之后[3],甘地開端細致地論述本身的文明不雅以及印度若何自力的題目。

對于印度文明的特征,甘地頗為自負:“我信任印度所發生的文明,不致為這個世界所擊敗。”[4]不像羅馬、希臘、埃及法老曾經成為曩昔,也不像japan(日本)曾經歐化了,唯有印度“仍是堅持了一個健全的基本。”[5]換句話說,和東方、東亞文明的變更比擬,印度文明的第一個特征在于她這“不成搖動的狀況。”[6]是以,面臨有些人士對印度“運動”特征的批駁,甘地卻以為,這恰好是印度文明最值得稱贊之處。

“文明,即是行動的模子……盡任務與守品德是他的別詞。守品德即是管制我們的心靈與控制我們的欲看。”[7]控制欲看在某種水平上,是甘地文明論的焦點地點,甘地以為:

人的心靈是一個無歇息的鳥,他所獲得的愈多,他所要的亦愈多,並且仍是不會知足的。我們愈把情欲放蕩,他們便愈加包養 恣肆。[8]

甘地對印度文明的自負,恰好在這種文明的運動性狀況。由於運動的背面,乃是罪行的本源,即欲看的無停止性。用甘地的話說:

我們耕種,仍是用幾千年前的一樣的犁耙,我們仍是住著和幾千年前一樣的茅舍,并且堅持著和疇前一樣的教導。我們并沒有保存競爭的那種軌制。每一小我都遵照他本身的職分與營業,并且得著一個定規的資俸。[9]並且,在甘地看來:

這并不是由於我們不了解若何往發現機械,但我們的祖先了解假如我們把心力用在這些工具下面,我們必定要釀成物的奴隸而損失我們的品德性。[10]

而以英國為代表的近代文明,和印度文明的特征恰好相反:“凡保存在這種文明之下的國民,皆以肉體的吃苦為生涯之目的……近代歐洲之國民,都住著建筑精美的衡宇;比他們一百年前所居的迥然分歧……”[包養 11]

印度應當若何自力?甘地一直是在文明論的意義上予以答覆和論述的。在其看來,即使獲得了平易近族束縛,取得了國度主權,假如這片地盤上國民的生涯狀況和精力形式曾經完整歐化了,印度也仍然是被奴役的狀況——不是被某一個詳細的帝國主義國度所殖平易近,而是被另一種精力文明所奴役。所以,想要印度真正取得自力,“只要找到了疾病的本源……把印度的奴役本源往除失落,印度天然便可以或許取得不受拘束。”[12]

這個“疾病的本源”,在甘地看來,并非是英國殖平易近者,而在于印度那些“遭到了東方文明影響的人”。恰是這些人,本身起首成為了奴隸,并且以本身的標準和視角來懷抱全部印度。是以,與其說是印度的自力,不如說是印度國民的自力:“假如我們成為不受拘束,則印度亦是不受拘束的了。”[13]甘地接收了那時極端派提出的司瓦拉吉(Swaraj)綱要,但他的司瓦拉吉不雅與極端派分歧。他以為,司瓦拉吉不只是政治自立,還包含人的精力完美與社會和諧。[14]換句話說,甘地以為,那時的極端派主意的驅除英國人、完成政治自立,僅僅是印度取得自力、完成自治的需要前提而不是充足前提。在這里,甘地提出了一個看似包養 非比平常,卻又頗合適其哲學學說的印度自力不雅:“只需英國人釀成印度化了,我們便能包容他們。假如他們要在印度堅持他們的文明,那便沒有安插他們的處所了。”[15]

和那時極端派所以為的“印度的衰落是由於英國人的殖平易近,只要以武力驅除英國人才幹夠完成印度的不受拘束”頗為分歧,甘地一直是站在文明論的視角上對印度的自力和不受拘束予以懂得和剖析的。印度之所以被奴役,最基礎緣由不在于英國殖平易近者,恰在于印度國民本身。以英國人所代表的近代文明不雅念代替印度人本身的文明不雅念,絕對于政治桎梏來說,這是加倍奴役人的精力桎梏。是以,爭奪印度自力與自治,要害是完成人的不受拘束,要害是在印度地盤上復原印度本身的文明不雅念,而非論印度地盤上保存的是印度人仍是英國人。

在此基本上,甘地回國后引導的非暴力分歧作活動,與其說是“抵禦”英國殖平易近者,不如說是對甘地所以為的傳統“印度文明”的宣媾和練習訓練。國際學者曾經正確地指出,“非暴力的焦點是愛和傳染感動”,其方式則是“保持真諦的斗爭”。[16]為什么選擇“非暴力”的自力方法?什么又是“選擇真諦”?我們只要站在甘地所特有的文明論意義上,才幹予以懂得。我們可以說,非暴力是一種徹底的從文明論視角動身的宗教平易近族主義不雅念,非暴力分歧作活動是在此不雅念領導下睜開的印度自力活動。選擇“非暴力”是基于印度文明的人道性善論。以暴力方法獲得平易近族自力,不是真正的平易近族自力,由於那種樹立在東方人道論基本上的暴力斗爭方法,即使取得了平易近族自力,也同時意味著印度作為一個文明的滅亡。並且,甘地不只長短暴力分歧作活動的導師,同時也是奮戰在活動第一線的兵士。這現實上是以一種身材力行的方法,向一切印度人展現,在印度傳統文明領導之下的印度式生涯的真正的狀況。比擬于在印度地盤上接收了東方近代文明而表示出來的另一種生孩子和生涯狀況,甘地的言行不啻為是向一切印度人展現,另一種生孩子和生涯款式的能夠性,并在這種對照中,證實甘地所謂的印度文明優益論。

可以說,在20世紀初,甘地盼望印度成為英國統治下的自治領,進而完成自治。這種主意代表了那時國年夜黨引導層的主流意志。由於純真努力于武裝抗英,雖有宣揚後果,可是卻有力答覆一個最基礎題目,那就是印度人和英國人的統治為何分歧的題目。印度半島此刻由英國人統治,印度自力之后,將由印度人本身統治本身,極端派如何證實印度人本身統治本身,要比英國人的殖平易近統治更好呢?或許對于這片地盤上的寬大的緘默的印度大眾來說,調換了統治者,又有何分歧呢?無疑,對這一最基礎題目,甘地給出了那時極端派所有力給出的答覆,那就是文明論視角下的答覆。並且,這一答覆更為那時正在構成的印度平易近族主義,注進了文明或文明的視角。印度人之所以和英國人分歧,不在于膚色、說話等內在表征,而在于其分送朋友了分歧的文明理念。這是對印度平易近族主義的本質答覆——盡管并非是獨一的答覆。

應該說,印度自力之后尊甘地為“國父”,不只是由於他引導了20世紀晚期的印度自力活動,還在于甘地在印度平易近族主義證成上的本質性進獻。絕對于同時代的國年夜黨其他魁首,甘地不只誇大了印度完成自治的需要,還為國度在自力之后,應該扶植一個如何的新印度題目,刻包養網 畫了本身的烏托邦。只是到了1947年,在印度自力已成定局的情形下,甘地的“烏托邦”卻被以尼赫魯為代表的國年夜黨新一代廢棄了。

由於對靜態的農業文明的觀賞和對靜態的產業文明的批評,甘地對新國度的扶植計劃是“村落共和國”。這在《印度自治》中曾經初見眉目。由於對英國為代表的近代文明持批評不雅點,所以在甘地看來,“城市必定是罪行,是無用的妨礙,在那里國民得不到快活。”[17]真正的快活是手工的村落生涯。城市和村落都有法庭、大夫、lawyer 和長老等等,可是和在城市里,這些都是搾取、奴役人的東西分歧,在甘地輿想的印度村落共和國中,“(他們)都是有必定范圍和限制的人,人人了解,這些個人工作,并沒有特殊優良之處……他們被以為是依靠國民,不是國民的主人翁。凡是人們的規定,老是盡量防止法庭、法官、lawyer 等……這種罪行,也只要在國都中和四周浮現。通俗普通國民,都是自力生涯著,并且遵照他們農夫的職分。”[18]可以想見,在如許一幅“烏托邦”中,自力后的印度將成為潘查亞特治理的村落配合體,傳統印度文明中的村落,將成為全部印度的基礎自力單位。村平易近選出稱為潘查亞特的長老議事會(或稱五老會),處置村社的政治、經濟、宗教和法令等事務;長老之間完成村的結合,并經由過程這種“自下而上”的方法組建成新印度。[19]不難想見,在甘地的這一烏托邦式假想中,不只英國當局遺留上去的議會平易近主制政體等近古代國度組織情勢成為多余,甚至引導了印度自力活動的國年夜黨,以及其他一切政黨都沒有持續存在的需要——何止是沒有需要,政黨軌制、議會軌制,在甘地的文明論視角下,的確就是罪行的近代文明在政治上的凸起特征。所以,甘地在印度自力前夜憤而退黨,也就不難懂得。由於以尼赫魯為代表的新一代國年夜黨引導人,恰是甘地所以為的,形成印度被奴役的本源地點,他們恰好是那些“接收了英國文明的印度人”。而這批“接收了英國文明的印度人”,也必定在若何扶植一個新印度的題目上,給出與甘地截然相反的答覆。

二、尼赫魯與《印度的發明》

和上一代國年夜黨引導人甘地分歧,在尼赫魯的生長軌跡中,英國有側重要位置。這位在16歲就留學英倫,先后就讀于哈羅公學和劍橋年夜學,獲得英國lawyer 執照的海回常識分子,可謂是熟稔英國議會政治的規定,也看盡產業本錢主義的浮華。是以,他對新印度遠景的刻畫,則浮現別的一幅畫面。

起首,面臨甘地所刻畫的阿誰村社配合體烏托邦,尼赫魯持顯明的批評態度:“過一種自給自足的村落生涯,與裡面的世界隔斷,這有益于提高和成長。”[20]就甘地所盼望的那種以農業為主的新印度扶植而言,尼赫魯更是給出了完整相反的判定:“(印度)沒有其他的任務而完整依靠地盤保存的人太多了,給地盤帶來了太年夜的壓力和累贅,這成了印度的年夜題目。印度的貧窮重要是由於這個題目。假如能把這些人從地盤上轉移開,并給他們其他的能發明財富的個人工作,那么他們不只能增添國度的財富,並且對地盤的壓力也能年夜年夜加重,甚至農業也將旺盛起來。”[21]

其次,甘地在文明論的意義上截然區分英國人及其所代表的近代文明和印度人及其所代表的印度文明分歧,尼赫魯較為清楚地域分了帝國主義、殖平易近主義、封建主義和本錢主義。換句話說,在甘地那里,印度離開英國走向自力,與其說是一個平易近族國度自力于另一個平易近族國度,倒不如說是一個“農業—宗教文明體”離開于“產業—本錢文明體”,并且印度的實質就在于印渡過往是、此刻是、將來仍將是阿誰運動不變的“農業—宗教文明體”。可是在尼赫魯那里,英國也好,印度也罷,都并非一定一直與一種特別的文明類型綁縛在一路。農業文明、產業文明等文明類型,是每一個國度在必定汗青時代都能夠先后經過的事況的文明類型。

好比甘地將以機械為代表的近代文明斥之為罪行,尼赫魯則是在社會成長史不雅上對待這一題目的。他以為,“作為機械反動的結果,本錢主義文明遍布全部世界……(這是)一種新型的帝國主義,它對原資料和市場佈滿了盼望。新帝國主義是新產業主義的產品。”[22]英國恰是這種對原資料和市場佈滿了盼望的新帝國。新帝國的這種盼望,一方面是英國殖平易近印度的最基礎緣由,另一方面也決議了英國人統治印度的方法,那就是“他們試圖使印度成為一個純潔的農業包養 國,為他們的產業供給原資料。”[23]

所以,在否決英帝國對印度的殖平易近統治上,尼赫魯和甘地是分歧的;可是否將本錢主義這平生產組織軌制一并斥之,尼赫魯則否決甘地。尼赫魯在反殖平易近的同時,也認可英國事那時歐洲、甚至世界最進步前輩的:本錢主義作為一種生孩子方法,是一種“有組織性”的生孩子方法,“由於年夜機械和年夜範圍產業想要很好地運轉,必需要有傑出的組織性。它還教會了人們做年夜事時的一起配合精力。它教會了人們高效和守時。”[24]這種品德,與所謂工具方文明的差別有關,其和產業主義相隨同。

尼赫魯反帝、反殖平易近、反封建,在他看來,印度要真正走向自力,對外反英國帝國主義和對內反印度封建主義是一體的。英國人不只摧毀了印度的家庭小產業,並且“在印度,與(印度)最落后、最守舊的階層結成了聯盟。支撐岌岌可危的封建階層;他們創建了田主階級;他們支撐成百上千的、在半封建的王國里從屬他們的印度統治者。”[25]

反帝國主義意味著印度需求停止一場政治和國度反動,反封建主義則意味著印度異樣需求一場轉變社會構造的社會反動。假如說“英國反動的產生是議會獲得了最窪地位,它不只僅是一次政治反動,也在必定水平上屬于一次社會反動……由於(它使得)處于上升位置的資產階層在政治上和社會上的位置都獲得了晉陞。”[26]那么印度的社會反動,就在于“一個與工匠或農人判然不同的新興工人階層(的突起)。”[27]若何停止增進新興工人階層突起的社會反動,尼赫魯在其獄中筆記《印度的發明》中給出了較為詳盡的答覆。

起首是產業化。尼赫魯不否定,“在甘地師長教師引導之下,國年夜黨一向主意鄉村產業的回復……可是國年夜黨歷來也不否決年夜產業的成長。”[28]并且產業化的水平在某種水平上決議了一個國度在國際局面中的位置,由於“在國際彼此依靠的情勢下,沒有一個國度可以或許有政治“師父和夫人還沒有點頭,就同意從席家退下來。”和經濟上的自力自立,除非它是高度的產業化並且把它的動力自愿成長到了最年夜水平……一個產業落后的國度將持續地使國際局面掉往平衡,滋長一些比擬發財的國度的侵犯偏向。”[29]這就是說,政治上的自力自立在終極意義上取決于經濟上——尤其是產業上——的自力自立。《印度的發明》寫于1944年,那時“第二次世界年夜戰”曾經鄰近序幕,英國當局也在謀劃有序加入印度的計劃。是以,此時尼赫魯斟酌的產業化題目,必定關系到自力之后的印度應該若何成長的題目。並且,在尼赫魯看來,假如國度不克不及敏捷完成年夜產業化,反而側重鄉村農業和小產業化的話,即使堅持著“政治上的自力,也不外是著名無實的,而經濟上的把持將要落到他人手中。這種把持不成防止地會顛覆它為了要尋求本身的人生不雅而盡力想堅持的那種小範圍的經濟。”[30]不難發明,這曾經是不點名地在向甘地隔空喊話了。

在尼赫魯看來,經濟上的產業化和政治上的平易近族主義是慎密聯合在一路的。在平易近族主義的態度上,尼赫魯與甘地具有分歧性;可是和甘地從文明論的視角動身論述印度平易近族主義分歧,尼赫魯對印度平易近族主義的分析則是古代式的。

“印度必需削減它宗教狂的崇奉而轉向迷信。它必需解脫思惟上和社會風俗上的固步自封。”[31]這里尼赫魯直指種姓軌制,“在印度教徒中,種姓是他們固步自封的標志和詳細表示。”[32]由於在古代社會,“假如功勞是獨一的尺度,并且每人機遇均等的話,那么種姓便掉往它此刻凸起的特征,并且現實上就會結束……這種(種姓)人生不雅必需完整轉變,由於它是與古代前提和平易近主概念完整對峙的。”[33]

而平易近主,以及隨同著平易近主的不受拘束戰爭等,恰和宗教絕對立,由於“宗教激勵人們施舍貧民,而(不受拘束戰爭等)激勵人們解脫貧窮,解脫招致貧窮的軌制。”[34]當然,尼赫魯也認可平易近主與同等之間的紛歧致性:“就平易近主而言,它認可人與人之間現實上是不服等的,盡管這般,平易近主仍是傳播鼓吹,每小我都應當享有同等的政治與社會價值”[35],而“假如我們可以賜與每小我異樣的教導和機遇,那么很包養 有能夠今朝的不服等狀態就會削減。”[36]

應該說,在“若何扶植一個新印度”這一印度自力之后亟需答覆的最基礎題目上,國年夜黨兩代引導人——甘地和尼赫魯——分辨給出了判然不同的謎底。我們假如稱甘地是一位典範的文明守舊主義者,那么尼赫魯則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古代主義者。那些被甘地頗為愛護的、源自汗青的印度傳統文明,恰好是尼赫魯所重點予以批評的對象。

甘地以為,印度之所以被奴役,正是由於印度人歐化了,本身掉往了本身的文明,因此成為了本身的奴隸。尼赫魯則代表了上升的印度平易近族資產階層的好處,將英帝國主義和本國封建主義當作反動的對象。在1946年12月13日印度制憲會議召開伊始,尼赫魯做了基會演講,包養網 提出制訂憲法的《目的決定》。他指出,這部正在制訂中的憲法必需“要向我們國度,以及世界展現我們的決計……(由於)任何當局都不克不及違反我們的基礎準繩(Fundamental Principles),都不克不及減損我們印度的不受拘束……(這部正在制訂中的憲法所要展現的)基礎準繩就是,其一,當局必需如果國民意志的表現,我們明天之所以在這里制訂憲法,是由於作為全體的——而非根據任何黨派和集團而組織起來的——國民受權我們制訂這部憲法,是以,我們制訂中的這部憲法必定要將國民視為一個全體。其二,我們明天所制訂的憲法必需確認印度乃是一個主權的共和國(Sovereign Indian Republic)。”[37]

一個月之后,在1947年1月24日的講話中,尼赫魯又進一個步驟說明了印度制憲會議的重要義務“就是經由過程一部新憲法讓印度得以不受拘束,讓這部新憲法往哺養饑餓的民眾、為裸體赤身的人們供給衣服,讓這部新憲法可以或許為每一個印度人依據他們的才能來成長本身供給充分的機遇。”[38]“讓印度得以不受拘束”,意味著印度離開英國殖平易近統治;“哺養饑餓的民眾……包養網 ”則意在打消貧苦,敏捷完成國度的產業化;“供給充分的機遇”意味著社會反動,要在印度社會打破傳統的宗教、種姓、地區等對人成長的限制,依據小我天資、法令和教導等來樹立起古代社會構造。這就是新印度所要完成的雙重任務——國度扶植和社會反動。

當然,就應該扶植一個如何的新印度來說,除往甘地、尼赫魯的開國思惟之外,在那時還有其他開國思潮。[39]但影響最年夜、受眾最廣的仍然是甘地和尼赫魯的開國思惟,詳細到1947年,尼赫魯所代表的古代主義思潮,成為了國年夜黨的主流思潮,以尼赫魯為代表的新一代國年夜黨人也主導了印度憲法的制訂。

三、安培德卡爾論種姓、同等與憲法

盡管尼赫魯為新印度的謀篇布局奠基了基調,正在制訂的憲法條則可以或許落實尼赫魯所重視的“雙重任務”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這此中,憲法草擬委員會主席、法學博士安培德卡爾(B. R. Ambedkar)做出了很是主要的進獻。[40]

起首,在尼赫魯關于印度“社會反動”——要讓生涯在印度的人打破傳統的宗教、種姓和地區的限制,完整地依靠小我功勞來獲得人們在國度、社會中的位置——的計劃中,仍然有一個懸而未決的題目,即國度能否要賜與那些汗青上遭到殘暴搾取的高等種姓,尤其是在汗青中被斥為“賤平易近”階級的人以優待?對此仍然有分歧的謎底。

種姓軌制是印度在自力經過歷程中所必需要處理的準繩題目之一。不處理種姓題目,就很難落實國民不雅念。在種姓題目上,甘地的不雅點頗為含糊。依據學者的研討,甘地早在1915年就提出清楚救賤平易近的標語,在其引導的非暴力分歧作活動中,束縛賤平易近活動也是此中的主要構成部門。[41]但是,固然甘地也努力于束縛賤平易近,可是由於其特有的文明論態度,甘地不單不成能徹底進犯種姓軌制,相反,其還需求在必定水平上保護種姓軌制。究竟,非論站在什么樣的態度上,誰又可否認種姓軌制是印度文明特有的、甚至是最明顯的一個內在表示呢?所以甘地同時也以為種姓軌制是一種分工,有利于社會協調,各安天職。[42]

安培包養 德卡爾對種姓軌制則持徹底的批評態度。[43]出生于“賤平易近”種姓的親身經過的事況,使得安培德卡爾和甘地都努力于束縛印度賤平易近。可是和甘地以為“賤平易近制不是印度教的要義”這種印度教內的文明批評分歧,安培德卡爾對種姓軌制的批評則是反印度教式的。即賤平易近軌制乃是種姓軌制中不成分別的一部門,要徹底束縛賤平易近,就必需將全部種姓軌制連根拔起。由此也能看出,包養 甘地眼中依照印度教傳統文明構建的佈滿了田園詩意的印度村落生涯,在安培包養網 德卡爾看來,恰好是印度文明罪行的淵源。由於這種依照種姓軌制——也就是依照一小我的出生和血緣——來決議一小我平生的生涯形式,才是對印度人,尤其是對身處此中最悲涼的賤平易近階級的最深入的桎!。

實在在這一點上,安培德卡爾和尼赫魯的不雅點既分歧也紛歧致。分歧的處所在于,尼赫魯誇大應當依照小我天資、法令和教導來設定古代社會構造;安培德卡爾則加倍凸起此中的同等題目,只要束縛賤平易近,才幹做到真正的束縛。在一次賤平易近會議上,安培德卡爾曾說:

英國人來以前,你們由于不成接觸的成分被人嫌棄,英國當局做了什么來轉變你們的不成接觸成分?英國人來以前,你們不克不及用村莊里的井水,英國當局包管讓你們有這個權力了嗎?英國人來以前,你們不克不及進古剎,此刻你們能進嗎?英國人來以前,你們不克不及擔負差人,英國當局答應你們擔負嗎……沒有人能解除你們的苦楚,除非你們本身掌權,不然你們就不克不及取得不受拘束。[44]

紛歧致的處所在于,在印度自力經過歷程中,固然對扶植一個如何的新印度,甘地和尼赫魯牴觸重重[45],但兩人都批准“英—印牴觸”是印度社會的重要牴觸;而安培德卡爾則視印度社會外部的種姓和階層搾取為社會的重要牴觸。不處理種姓題目,在安培德卡爾看來,對于占據印度社會大都的高等種姓生齒來說,只不外統治者從英國殖平易近者換成了婆羅門貴族罷了。包養 假如以尼赫魯的“雙重反動”為尺度的話,甘地和尼赫魯包養 都將國度反動置于首位,而將社會反動置于第二位;沒有國度反動就不會有社會反動。而安培德卡爾則將社會反動置于首位,不轉變社會和經濟構造,就不成能有真正的國度反動。就此而言,在同等題目上,安培德卡爾要比尼赫魯加倍保守。

1947年印度終極走向自力,那時的主流意志以為,種姓軌制必需被廢止,建立“國民”不雅念。尼赫魯以為,應該賜與每一小我同等的機遇和教導,每一小我應該依照其才能和功勞,而非依照其出生、血緣和種姓來決議其在社會中的地位,這是情勢同等準繩。可是安培德卡爾領銜的憲法草擬委員會在起草包養經過歷程中,將情勢同等準繩轉化成了本質同等準繩,誇大對多數群體的維護。在安培德卡爾看來,“這個國度持久以來,大都群體和多數群體都遵守了過錯的途徑。大都群體老是否認多數群體的存在,而多數群體則一向是多數群體。我們必需要起首認識到多數群體的存在,并且,讓他們” 可以有穩定的收入來維持生活。小姐如果擔心他們不接受小姐的好意,就偷偷做,不要讓他們發現。”努力于大都群體和多數群體的融會。”[46]顛末安培德卡爾和浩繁制憲代表們的盡力,印度憲法終極經由過程了其特點的“列表種姓和列表部落”軌制,即一方面在憲法註釋中明白廢止賤平易近軌制,但同時又以列表的情勢,將汗青上那些持久遭到搾取的種姓和部落經由過程附件情勢寫進憲法,包管國度在選舉、招生和失業等範疇對其采取必定的照料辦法。這是本質同等準繩。

除卻努力于賤平易近束縛活動以外,安培德卡爾對印度憲法的最年夜進獻在于,是他掌管了印度憲法的草擬。假如說甘地和尼赫魯作為國年夜黨兩代引導人對新國度扶植刻畫了微觀計劃的話,那么若何用這部正在制訂中的憲法往返應引導人的計劃,安培德卡爾在此中起到了凸起感化。

起首是主權與共和題目。假如說重生的印度是一個“主權的共和國”曾經成為制憲代表們分歧共鳴的話,那么經由過程什么樣的政體來落實“主權”,成立一個如何的“共和國”,則是需求進一個步驟予以了了的對象。

在政體題目上,制憲者們有興趣識地融會了英國式議會政體和美國式總統制政體。“在美國憲法之下,總統是行政主座……其下設各部部長,治理分歧部分。”[47]但擬定中的印度聯邦總統和美國總統退職權上有一個要害差別,亦即“美國總統在(做決議計劃時)紛歧定需求接收其下設各部部長的提出,可是印度總統則需求接收各部部長的提出。”[48]與之絕對應,“美國總統可以隨時採納部長們的提出,可是印度總統則無此權利,只需各部部長們把握著議會中席位的大都。”[49]安培德卡爾進一個步驟闡明了如許design的緣由,那是由於“美國總統制是樹立外行政和立法部分分權基本之上的,總統及其部長們都不是議會的議員。可是在印度聯邦之下,各部部長們都是議會的議員。”[50]在安培德卡爾看來,以英美為代表的兩種政體都是平易近主政治,可是著重點分歧。一個平易近主的行政機構必需要同時知足兩個前提,穩固性和代表性(Stability and Responsibility),美式行政機構著重于穩固性,而英式行政機構則著重于代表性。顯然,印度憲法草擬委員會盼望新印度的行政機構,可以或許同時兼具這兩方面特征,是以在政體選擇上,以英式議會制為基本,有前提地接收了部門美國總統制的元素。

斟酌到新印度是由原英國直接管理的殖平易近地和選擇參加印度的土邦組成,是以,在為這個重生的“主權的共和國”草擬憲法的經過歷程中,安培德卡爾為首的草擬委員會還需求處理印度的“聯邦制”題目。假如是單一制憲法,其要包管“中心權利的至高性,并且沒有從屬的主權政體。”[51]假如是聯邦制憲法,則需求樹立“二元政體(Dual Polity)”。安培德卡爾選擇了后者,但其同時誇大,印度的二元政體和美國的聯邦制有側重年夜差別。重要的分歧點是,在美國憲法下,“緊隨著二元政體的是二元國民權(Dual Citizenship)……一個國民既是美國的國民,也是某一個州的國民。”[52]可是二元國民權在印度則是不存在的,在印度只要一個國民權,一切的包養 印度國民都享有異樣的國民權——僅享有印度國度國民權,而分歧時享有地點省的國民權。第二個分歧點是,在“美國憲法之下,聯邦憲法和各州當局之間的聯絡接觸很是松散。”[53]換句話說,美國聯邦憲法更多的是春聯邦當局權利的規范,而簡直沒有規范各州當局的權利。起草中的印度憲法在此基本上做出了改良,以并列的方法,同時具體地規范了聯邦和各省各自的權利范圍。

安培德卡爾選擇了用權利清單的方法來規范聯邦和各省的權利范圍。憲法條則的表述是羅列式的和中性的,但我們卻不難發明安培德卡爾的良苦專心。假如依照尼赫魯國度扶植的計劃——敏捷完成國度的產業化,以經濟自力包管政治自力——那么必定要打破各地域的限制,克制狹窄的處所維護主義,集中中心權利,優先成長對國計平易近生主要的年夜產業。假如依照甘地國度扶植的計劃——村落共和國的結合體——那么就會誇大權利“自下而上”的組合方法,尊敬在汗青上構成的管理格式與傳統,這意味著限制中心權利。而印度各“土邦”,以及必定連帶著的成分軌制,就非但不克不及成為反動的對象,相反卻要成為維護的對象。為此,印度憲法特殊地以“附件七”的情勢,規則了中心和各省分辨享有的立法清單,以及中心和各省可以共享的立法清單。[54]依據“附件七”權利清單,聯邦(中心當局)獨享97項權利清單,內在的事務除觸及軍事、交際等傳統上必需由中心當局行使的權柄外,還觸及工貿易、金融範疇等方方面面;各省的獨享權利清單中,則年夜多觸及各省的外交工程。由此也可以看出,尼赫魯敏捷樹立產業化的國度反動打算,被憲法以權利清單的方法落實。

假如說在“中心—省”的關系題目上,制憲者們更多采納了尼赫魯的不雅點的話,那么在印度下層社會自治範疇,制憲者們則更多采納了甘地所刻畫的“自下而上”的然而,令她驚訝和高興的是,她的女兒不僅恢復了意識,而且似乎也清醒了過來。她居然告訴她,自己已經想通了,要跟席家村落共和國圖景。傳統的潘查亞特下層包養網 地盤和管理軌制被正式認可,作為第九編寫進憲法。在立法技巧上,安培德卡爾從比擬憲法的角度,對美國式中心與處所關系做出拋棄式的處置,現實上是直面那時的印度題目,在兩種截然相反的開國不雅和憲法不雅之間做出艱巨的折衷。在包管中心有才能停止產業化扶植的條件下,付與各處所以必定的政治和經濟自立權,同時也斟酌到潘查亞特下層自治在印度汗青上扎根的實際,固然這有違安培德卡爾本身的憲法不雅念,但仍然寫進了憲法之中。

如許的軌制design,也在必定水平上回避了尼赫魯在認識形狀上的含糊。尼赫魯不否決本錢主義,但同時又對社會主義軌制頗具好感。“把握(馬克思主義)實包養網 際是一件功德,由於它們正轉變著現在浩繁的人,并且也許對我們本身的國度會有所輔助。”[55]其在自傳中婉言“工作很清楚,不論我們制訂出什么打算,只要在一個不受拘束的印度國度里我們才幹履行這種打算。任何實在的打算必定觸及經濟機構的社會主義化題目。”[56]

尼赫魯持久在英國留學和生涯的經過的事況,以及回國后所投進的、在英國議會制框架下慢慢完成的印度自力過程,其回根究竟是一個印度平易近族主義者。在政體題目上,本錢主義國度的代表性政治體系體例對他更具吸引力。可是蘇聯采取社會主義軌制、敏捷完成國度產業化以及在“第二次世界包養網 年夜戰”中的出色表示,又讓尼赫魯在國度扶植題目上,頗偏向于以“打算”來敏捷完成產業化。假如斟酌到1947年的國際局面是“第二次世界年夜戰”方才停止,暗鬥的帷幕曾經拉開,那么““小姐還在昏迷中,沒有醒來的跡象嗎?”姓資姓社”就成了準繩題目。由包養網 此不雅之,安培德卡爾這種羅列式的“央—地”分權式設定,實在是從立法技巧上勝利地回避了在認識形狀上的定奪。[57]

在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代表們爭議最年夜的題目實在是“基礎權力及其限制”題目。此中代表性的批駁不雅點是“除非基礎權力是盡對權力(Absolute Rights),不然基礎權力就不是基礎權力。”[58]這一對憲法草案的批駁也從比擬憲法角度指出美國《權力法案》中并沒有關于權力的破例或限制的規則,安培德卡爾對其也停止有理有據的辯駁,“美國憲法和(印度)起草中的憲法在權力條目中的差別僅僅是情勢上而非本質上的……美國憲法中的權力條目也不是盡對權力,由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經在浩繁案件中,說明了美國憲法基礎權力的破例狀態。”[59]在這一點上,印度和美國事分歧的:觸及權力條目的說明,都由司法機關來說明。

實在,“基礎權力及其限制”之所以成為最具爭議的題目,倒不只僅是基礎權力能否是盡對權如許的技巧上爭議。印度憲法在文本上最年夜的特點在于,其在第三編“基礎權力編”之后,緊隨著的是第四編“國度政策之領導準繩編”。安培德卡爾認可,這是“議會平易近主制下包養 憲法的新特征,除印度以外,只要愛爾蘭不受拘束州憲法有相似條目。”[60]

這個主要爭議實在從正面反映了在尼赫魯對新印度扶植的計劃中,占據焦點位置的“雙重反動”的內涵張力。主意社會反動、調劑社會構造,意味著要確定國民不雅念,以及為了落實國民不雅念,需求像美國《權力法案》那樣,以憲法文本的情勢規則印度國民所享有的一系列基礎權力。可是與此同時,主意國度反動、疾速完成產業化,則必定要付與這個重生的國度以積極能動的抽像。由此,兩編條則之間,必定多有牴觸。再加上制憲代表們在會商憲法草案時,有興趣識地起草“本編(指第四編)的一切規則不成由法院實行,但其所確立的準繩是管理國度的最基礎準繩,國度在立法時有貫徹這些準繩的任務(《印度憲法》第37條)。”原來在制訂基礎權力條目時,就有代表們害怕國度以立法的情勢侵略國民的基礎權力。讓步的計劃是,模仿美國,由司法機關來說明包養網 權力條目;但到包養 了第四編,卻又另辟門路地讓國度立法得以繞開司法機關的審查,這天然會惹起人們的質疑。

假如以明天的視角往返顧印度憲法七十余年的變遷史,則議會和最高法院關于印度憲法第三、四編的說明之爭,是印度憲法變遷的主旋律之一。[61]不外在印度憲法制訂之時,安培德卡爾對兩編條目之中的內涵張力,給出了一個頗值得留意的說明和闡明。他以為,印度憲法附件中包養 ,以極為具體的列表情勢,規則了中心和各省當局機關所具有的權利清單(印度憲法“附件七”),是以,憲法第四編就是對憲法附件七的說明闡明。[62]如許,既不會侵略憲法第三編基礎權力編,也不會是以而增減中心和各省包養 當局機關根據憲法所能具有的權利范圍。事后來看,這現實上是在“如何扶植一個新印度”這一基礎題目上,為了彌合分歧扶植計劃所做出的憲法說明上的盡力。

假如說尼赫魯在微觀上為這部制訂中的印度憲法定下了基調,那么,安培德卡爾領銜的草擬委員會則為其詳細落實做出了出色的進獻。作為法學博士,安培德卡爾深諳立法技巧之道:一方面,他努力彌合以尼赫魯和以甘地為代表的兩種開國不雅念之間看似難以讓步的不合,并在以尼赫魯開國不雅為主導準繩的條件下,接收甘地開國思惟中的可取原因;另一方面,他也努力往處理尼赫魯本身憲法不雅中所具有的內涵沖突。

四、憲法的邏輯說明與憲法不雅

跟著“一帶一路”建議慢慢深刻,我們亟待深化對印度這一我們自認為很熟習,但實包養網 在很生疏的主要近鄰的熟悉。申言之,深刻剖析印度憲法及實在踐,可謂是同時清楚印度法令體系和政治體系的要害抓手。

面臨這部包括8萬個英文單詞,僅註釋部門(不算附件)就多達395條的印度憲法,我們應該如何從全體上掌握其精義?遵守邏輯說明的方式,能夠會起到事半功倍的後果。由於邏輯說明是指應用邏輯的方式剖析憲法的構造、內在的事務及其相干概念之間的界線,同一闡明憲法目標和請求,追求對憲法的同一懂得。[63]在我法律王法公法學界對印度憲法的研討尚處于起步階段的明天,[64]在我們還沒有對印度憲法要害條目和規范意,你可以和你的妻子離婚。這簡直是一個世界已經愛上並且不能要求的好機會。做出精緻化懂得和剖析的明天,[65]這種從全體進手的邏輯說明——實在也是構造說明——的方式,不啻為我們疾速進進印度憲法語境的一個主要方式。

起首,1950年印度憲法是一部世俗憲法,甘地基于印度教文明對新印度“村落共和國”的計劃被制憲者們所廢棄,憲法所接收的是尼赫魯所認同的國民與世俗不雅念。憲法不單在序文明白“世俗”一詞,並且明文廢止了賤平易近制(《印度憲法》第17條)和傳統的頭銜軌制(《印度憲法》第18條)。我們可以說,以1947年為界,一切生涯在印度地盤上的居平易近,依據憲律例范,不再受制于其誕生、種姓和階層,而根據國籍之取得(《印度憲法》第5至11條),被廣泛授予了國民包養 標準;根據雷同的國民標準,同等地享有憲法第3編付與的基礎權力。

可是,這里值得留意的是,《憲法》第17條廢止的是“賤平易近制”,而非全部種姓軌制。種姓軌制不測地以“列表種姓和部落”這一印度憲法特有的軌制得以部門保存。能夠令制憲者們始料未及的是,這種旨在對汗青上受搾取國民和部落特別照料的政策,恰好是以被國民不雅念所明白否決的種姓軌制為條件的。究竟,沒有對諸“種姓”簡直認,又如何明白“列表種姓”中的各類姓呢?這情勢同等與本質同等之間的張力——實在也是安培德卡爾和尼赫魯在同等不雅念上的張力——在日后也激發了一系列爭訟。[66]

其次,憲法第5至第9編(憲法註釋第52至323條),則事無巨細地枚舉了中心和各省各自可以有哪些權利部分,以及中心和各省之間的權利清單。這一方面天然表現了法治當局的請求,以憲法文本的方法規則了國度各級機關的組成、構成方法和權利范圍;但斟酌到國年夜黨引導人對扶植一個如何的新印度這個最基礎題目上的分歧計劃,印度憲法沒有選擇以這種在學理上應該由行政組織法和法式法來安置的各級國度機關權利清單的方法,實在是對以甘地、尼赫魯為代表的對新印度扶植有著完整分歧計劃的不雅點的折衷與讓步。

復次,就印度制憲經過歷程中占主導位置的尼赫魯的“雙重反動”來說,其也有著內涵張力。建立國民不雅念,明白國民享有一系列基礎權力,自己就意味著對國度權利的限制;而要敏捷解脫貧苦,完成國度產業化,又預設了一個積極能動的國度抽像。這一對頗具張力的國度抽像集中表現在憲法第3和第4編之中。實在,前文所述的“列表種姓和部落”軌制,同是這一張力的典範例證。

和憲法學界主流的憲法說明學途徑分歧,本文從印度憲法制訂經過歷程中,對其制訂影響最年夜的憲法不雅和國度不雅進手,來剖析印度憲法的基礎構造和要害條目。正如安培德卡爾在對憲法草案所做的闡明中,反復提到美國、英國等國憲法一樣,僅僅在“文字”上,古代世界列國憲法的差別并不年夜。是以,假如僅僅著眼于對憲法文本的說明學途徑,一方面,其在概念的準確化有所長的同時,不難疏忽哪怕是雷同的憲法文本,其在分歧的時空和語境中,也會有截然相反的寄義。另一方面,其在準確化諸憲法的規范寄義的同時,也易掉卻對憲法的全體懂得。有鑒于此,本文疏于準確化地剖析印度憲法的詳細條則的規范寄義,而力圖能領會印度憲法的全體精力和基礎框架。

古代政治在某種意義上是政黨政治,沒有政黨,議會制國度是無法運轉的,鄙人議院就不會發生大都席位的概念。實在,假如沒有跨地區、跨階層的國年夜黨和穆斯林同盟,印度半島終極構成印、巴各自自力的格式是不成想象的。所以國年夜黨的主流意志,尤其是國年夜黨魁首人物在國度扶植題目上的焦點不雅點,必定會深入影響到自力之后,印度走如何的成長途徑;也天然會影響到對印度憲法要害條目的說明。是以,探討印度那時最有影響力的政黨魁首的憲法不雅與國度不雅,可以作為我們懂得印度憲法的一個能夠途徑——盡管并不是獨一的途徑。

為什么印度憲法在政體上既要接收英式議會制,也要接收美式總統制的元素?由於誇大主權在平易近不雅念,必定請求印度當局具有代表性;而斟酌到這個國度要敏捷睜開雙重反動包養網 ,又請求依照代表制準繩樹立的當局具有必定的穩固性。

為什么印度憲法在移植了美國式二元政治的同時,卻又謝絕移植美國式二元國民權?斟酌到這個國度汗青上的國民,太依靠其出生、血緣、家庭和種姓等要從來決議其平生,新印度的樹立,恰好是要打破這些傳統的約束,打破地區的限制,付與一切印度國民以異樣的國民權。

為什么即使那時的制憲代表們頗有疑慮,印度憲法終極仍是另辟門路地零丁制訂了“國度政策之領導準繩編”?假如不斟酌到尼赫魯對如何扶植一個新印度的答覆,不斟酌到以尼赫魯為代表的一代國年夜黨人同時盼望接收本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原因來扶植一個自力的新印度的話,這一編條則之寄義,似乎是很難斷定的。

這般等等,在我們懂得、剖析印度憲法一系列主要的基礎題目上,似乎僅僅憑仗憲法說明學方式是有力賜與美滿答覆的,可是假如我們從甘地、從尼赫魯等印度開國一代引導人對這個新國度的等待與計劃動身,這些技巧性的、中立的憲法條則就有能夠鮮活起來;與此同時,那些暗藏在這些技巧性的、中立的憲法條則背后的,那時印度出色人士對汗青、對此刻、為將來的憂思也有能夠飽滿起來。

再者,憑靠憲法不雅來剖析憲法,終極還意味著以憲法文原來安置憲法不雅。憲法是國度的最基礎年夜法。在朝黨的意志,只要終極落實到憲法文本和憲律例范中,才幹終極成為國度意志自己。而這一落實的經過歷程,非論在制憲經過歷程中,仍是在修憲經過歷程中,都不是盡情的。究竟,憲法是政治體系和法令體系的構造耦合之處,[67]政治話語,只要在合適憲法—法令體系基礎請求的情形下,才幹進進憲法—法令體系,并成為憲法—法令話語的一部門。

最后,1947年印度自力;1949年新中國成立。中印兩國引導人都在20世紀中葉,都在古今中西的年夜佈景下思慮如何扶植新中國、新印度的巨大題目。我們明天站在法令體系的角度,回想70多年前印度引導人對新印度命運的思慮,以及印度開國伊始政治和法令體系之間的交互關系,對我們懂得70年前,中國引導人對新中國扶植的思慮,也是頗有助益的。

注釋:

[1]Granville 包養網 Austin, The Indian Constitution: Cornerstone of a Nation, Clarendon Press, 1966,pp.8-9.在這本印度制憲會議研討範疇被援用次數最高的著作中,作者以翔實的數據材料闡明“(印度)制憲會議在實質上是一黨主導的會議。制憲會議就是國年夜黨,而國年夜黨就代表印度。”

[2][印度]甘地:《印度自治》,譚云山譯,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

[3]同上注,第64頁。

[4]同上注。

[5]同上注。

[6]同上注。

[7]同上注,第65頁。

[8]同上注。

[9]同上注,第66頁。

[10]同上注。

[11]同上注,第25頁。

[12]同上注,第70頁。

[13]同上注,第71頁。

[14]林承節:《甘田主義的構成和甘地引導權簡直立》,載任名皋、寧明編:《論甘地——中國南亞學會甘地學術會商會論文集》,上海社會迷信院出書社1987年版,第21頁。

[15]同前注[2],甘地書,第72頁。

[16]朱明忠:《甘地的非暴力主義及其影響》,載《南亞研討》2002年第2期,第38-44頁。

[17]同前注[2],甘地書,第66頁。

[18]同上注,第66-67頁。

[19]潘查亞特是南亞地域在汗青中構成的村落自治軌制,又稱“五老會”,即以村落為單元,由五名高等種姓的長老以議事會的方法來決議村社外部方方面面的事宜。拜見陳王龍詩:《現代印度村社司法中的潘查亞包養網 特及其古代影響》,載《南亞研討季刊》2018年第4期,第77-84頁。

[20][印度]尼赫魯:《尼赫魯世界史》,梁本彬等譯,中信出書團體2016年版,第156頁。

[21]同上注,第155頁。

[22]同上注,第146頁。

[23]同上注,第166頁。

[24]同上注,第150頁。

[25]同上注,第164頁。

[26]同上注,第203頁。

[27]同上注,第205頁。

[28][印度]尼赫魯:《印度的發明》,向哲?等譯,上海國民出書社2016年版,第370頁。

[29]同上注,第374-275頁。

[30]同上注,第375頁。

[31]同上注,第479頁。

[32]同上注,第479頁。

[33]同上注,第479頁。

[34]同前注[20],尼赫魯書,第216頁。

[35]同上注,第217頁。

[36]同上注,第217頁。

[37]印度制憲會議記載1946年12月13日的講話。見印度議會官方網站,http://164-100-47-194.vpn.ruc.edu.cn/Loksabha/constituent/Constituent.aspx, 2019年10月30日拜訪。

[38]同上注,印度制憲會議記載1947年1月24日的講話。

[39]好比納拉揚的平易近族社會主義、羅伊的“保守人性主義”等思惟,拜見周小明:《印度憲法及其晚近變遷》,華東政法年夜學2013年法令史博士學位論文,第21-24頁。

[40]安培德卡爾平生頗具傳奇顏色,其誕生于“賤平易近”種姓,在印度自力時代引導了印度“賤平易近”束縛活動,仍是印度憲法草擬者,一名釋教徒。對安培德卡爾生溫和重要思惟的先容,拜見毛世昌、袁永平:《印度賤平易近魁首、憲法之父與釋教改造家——安培德卡爾》,中國社會迷信出書社2013年版。

[41]林立:《甘地、安培德卡爾與束縛賤平易近活動》,載《南亞研討季刊》1992年第3期,第56-62頁。

[42]同上注。

[43]Valerian Rodrigues ed.,The Essential Writings of B. R. Ambedkar,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pp.241-320.此中收錄的第19至21篇論文集中反應了安培德卡爾對印度種姓軌制的批評。

[44]同前注[41],林立文。

[45]尚勸余:《論尼赫魯—甘地關系的本質與意義》,載《南亞研討季刊》1997年第2期,第64-68頁。

[46]同前注[43],Valerian Rodrigues書,第486頁。該論文集此中收錄的第32篇文章是“Basic Features of the Indian Constitution”,該文是憲法草稿擬定完成后,安培德卡爾向制憲會議代表就憲法草案所做的闡明,見第473-494頁。

[47]Ibid, p.475.

[48]Ibid.

[49]Ibid.

[50]Ibid.

[51]Ibid, p.476.

[52]Ibid, p.477.

[53]Ibid, p.478.

[54]印度憲法在文本表述的一個主要特征是以“附件”情勢,將不宜在憲法註釋中表述的內在的事務寫進憲法。好比前文提到的“列表種姓和列表部落”軌制,就是憲法“附件五”和“附件六”予以斷定的。《印度憲法》第244條規則國度以附件情勢斷定需求列表的種姓和部落,“附件五”則具體列明這些種姓和部落。此處的“附件七”也是這般。憲法註釋第246條系“議會和邦立法機關有關立法的事項”,詳細的立法權利清單,則由“附件七”具體闡明。

[55]同前注[20],尼赫魯書,第246頁。

[56]同前注[28],尼赫魯書,第697頁。

[57]印度現行憲法序文第一句“我們印度國民,莊重地決議把印度建成一個‘主權的、社會主義的、世俗的平易近主共和國’”。此中“社會主義”一詞,是印度議會在1976年公佈的《憲法》第42修改案所加,而非印度憲法制訂之時就有,特此注明。

[58]同前注[43],Valerian Rodrigues,第487頁。

[59]Ibid, p.488.

[60]Ibid, p.489.

[61]蔣颵:《印度憲法修改案的合憲性審查——在憲法中從頭發明政體》,載高鴻鈞主編:《中國比擬法學:改造開放與比擬法》,中國政法年夜學出書社2019年版,第114-136頁。

[62]同前注[43],Valerian Rodrigues書,第490頁。

[63]胡錦光、韓年夜元:《中國憲法》(第四版),法令出書社2018年版,第111頁。

[64]中法律王法公法學界對與印度憲法的研討,除韓年夜元傳授早年在《亞洲立憲主義研討》中有所觸及外,較為體系性的研討,重要有四篇法學博士學位論文,分辨是廖初平易近(華東政法年夜學,2006年)、柳建龍(中國國民年夜學,2008年)、周小明(華東政法年夜學,2013年)和蔣颵(清華年夜學,2017年)。

[65]柳建龍的博士學位論文是一個主要的破例,拜見柳建龍:《憲法修改案的合憲性審查——以印度為中間》,中國國民年夜學2008年博士學位論文。該文實在是對《印度憲法》第368條(修憲條目)的細致的規范剖析。

[66]蔣颵:《同等維護的國別比擬:印度與美國》,載《區域與世界成長》2018年第4期,第86-98頁。

[67]陸宇峰:《體系論憲法學新思想的七個命題》,載《中法律王法公法學》2019年第1期,第82-103頁。

作者簡介:蔣龑,法學博士,上海師范年夜學哲學與法政學院講師。

文章起源:《清華法學》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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