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故為“圣”:理雅各對“圣”與“神”的譯解
作者:楊慧林(中國國民年夜學文學院傳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世界宗教研討》2020年第2期
摘要:在儒家經典英譯的過程中,“圣”“神”“天”“帝”“仁”“賢”等概念之間的懂得、關聯和轉換,特別凸起地折射出中西之間的思惟碰撞。 而“強為之名”的翻譯似乎可以樹立對應的概念系統,卻未必意味著真正的“會通”。理雅各的《中國經典》之所以不成替換,也許恰好由于他始終處于基督教傳教士和中國經典譯介者的成分糾葛,從而無法“求同”的文本卻玉成了迂回輾轉的比較和釋義。就此,從“至誠如神”到“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從“惟曰其助天主”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等等,在理雅各的譯文中都成為“釋”而不僅是“譯”。這對儒耶對話具有特別主要的意義。
關鍵詞:聖-圣;神-圣;圣-仁;天-帝
理雅各(James Legge)自1861年完成《論語》英譯開始,努力于中國典籍譯介數十載,遂有后來印制為四年夜卷的傳世之作《中國經典》(The Chinese Classics)1。此中第一卷是《論語》《年夜學》和《中庸》之合集,第二卷則是《孟子》。與之相關翻譯活動蔚為年夜觀,好比在1691年《論語》的第一個英語節譯本《孔子的品德學說》(The Morals of Confucius)以后,歷代的《論語》英譯本就已逾百種;此中1910年的蘇慧廉(Edward William Soothill)譯本、1私密空間938年的韋講座場地利(Arthur Waley)譯本、1979年的劉殿爵(D.C.Lau)譯本、1997年的李克曼(Pierre Ryckmans,筆名Simon Leys)譯本以及1998年的安樂哲(Roger Ames)和羅思文(Henry Rosemont,Jr.)合譯本,均具主要的研討價值。
而理瑜伽場地雅各對中國現代典籍的翻譯,能夠至今是無可替換的。這不僅是因為他大批參較過中國歷代的注疏,試圖比類見義,更是由于他作為基督教傳教士在譯解中國思惟時的種種糾結。借此梳理一些關鍵概念在文本觀光中的遷轉和蹤跡,對于中西之間的思惟對話具有特別的意義。“圣”字的演繹當是一個典範的例子。
一
現代漢語的“聖”與“圣”本是兩字。“聖”被列在《說文解字》卷十二“耳部”,“從耳,呈聲”,解作“通也”。而另一個“圣”字則在《說文解字》“土部”,讀作kū(苦骨切),“從土從又”;“又”即“手”之“象形”,是以“汝穎之間謂努力于地曰圣”(華夏一帶將耕耘者稱為“圣”)。后來是作為“篆之捷”的“隸變”才使“圣”在宋元以后成為“聖”的俗體字,繼而在簡化的過程中合一;而本來的“聖”字是與“聲”和“聽”同源,“其始本為一字”。2
現代典籍中的“從耳”之“聖”遠多于耕耘之“圣”,好比理雅各翻譯《論語·述而》“圣人,吾不得而見之矣”時,專門為“教學聖”字加注:“從耳、從口,從壬”(ear,mouth,and good)。與“聽”相關的這一字義在《管子·四時》又有“使能之謂明,聽信之謂聖”;假如慮及“聖”字“從耳”,則后世的“開張圣聽”3亦能夠有所依憑。
《說文解字》對“聖”字“從耳”還有一“按”:“耳順之謂圣,彼教所言耳根圓通亦此意。”這能夠是“解字”與“解經”的另一條路徑:“耳根圓通”出自《楞嚴經》,故曰“彼教”;而通過自我傾聽式的“返聞”得以內省(“聞自性”),達至“盡聞不住、覺所覺空”,恰是釋教的“圓通”。——因“聽”解“聖”、由“返聞”至“覺空”、從先秦典籍到菩薩說法,這似乎為“圣”連接于“神”供給了某種鋪墊。
可是早在《尚書·洪范》就有貌、言、視、聽、思等“五事”的描寫,此中與“聖”對應的并非“聽”、而是“思”4;不過根據《尚書正義》的相關解釋,“思通微,則事無欠亨,乃成圣也”,又引鄭玄《周禮注》“圣通而先識”,聲名“圣是智之上,通之年夜也”。5總之無論何“事”,“通”即“成聖”,無所謂“神”。
“聖”的進一個步驟引申,凡是是參見《呂氏年齡·察今》“有全國七十一圣,其法皆分歧”,《荀子·勸學》“積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備焉”等等;但是其基礎大要仍在“通也”。特別是后者的“神明”和“圣心”,貌似與后人譯解的“圣”與“神”有關,其實卻只是得之于“善”的心智澄明之境。
要回溯“圣”與“神”逐漸被彼此交織、轉換或組合的文本脈絡,特別是它們在英譯過程中的辨別、詮解和引申,更主要的線索應該是《孟子·盡心下》“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
沿著孟子的論說,“善”之至年夜為“圣”、“圣”的極致即是“神”,是以無論“圣”還是“神”,其實也都是“善”的遞進。如其所示:有所作為即“善”,善在己身即“信”,善行充盈即“美”,充而溢出光輝即“年夜”,年夜至普化全國即“圣”,而“圣”的最高境界即“神”。6這與《荀子》“積善成德”而至“神明”和“圣心”的延展別無二致。理雅各顯然深知其中的奧妙,是以他將此一“神”譯作“神人”(spirit-man)而不是“神”7。
就此,理雅各還與《中庸》“至誠如神”加以比較。所謂“至誠如神”被譯作the individual possessed of the most complete sincerity is like a spirit,接著他便引證《四書合講》,認為《孟子》“之謂神”和《中庸》的“如神”,措辭或有輕重,但均無“神圣”之意。理雅各婉言:“有人會用divine翻譯神,但是與divine之概念相應的,是隨意行在海中、判斷好像深淵的天主,卻不克不及用于人;假如這樣翻譯,就對天主有所貶損了。”8
理雅各的這一注解不僅用年夜寫的Him和His強調“天主”與“人”的絕對差異,並且從贊美天主的《舊約·詩篇》直接用典。所謂“隨意行在海上”見《詩篇》135章:“耶和華在天上、在地下、在海中……都隨本身的意旨而行”(詩135:6);“判斷好像深淵”則出自《詩篇》36章:“你的公義似乎平地,你的判斷好像深淵”(詩36:6)。在欽定版《圣經》(KJV),前者是Whatsoever the Lord pleased,that did he in heaven,and in earth,in the seas…;后者是…thy judgments are a great deep。理雅各關于“天主”的兩個界定Him whose way is in the sea以及His judgment a great deep,顯然是由此而出,以便對《孟子》和《中庸》的“神”予以辨別。
可是無論若何,中國典籍中的“圣”與“神”確實都屬于至高的境界。好比子貢問“夫子圣矣乎”?孔子說“圣則吾不克不及”(A Sage is what I cannot rise to),只是“學不厭而教不倦”罷了。在子貢看來,“學不厭,智也,教不倦,仁也”,仁且智,不就是“圣人”嗎?所以“夫子既圣矣”(《孟子·公孫丑上》)。這樣,孟子才對“吾不克不及”的“圣人”境界作出解釋:“圣人之于平易近,亦類也;出于其類,拔乎其萃。”——盡管“拔乎其萃”,終歸“出于其類”,理雅各的譯文是So the sages among mankind are also the same in kind.But they stand out from their fellows,and rise above the level,9深得此意。
與之相關,《孟子》還觸及“圣王”“賢圣之君”等概念。查《滕文公下》:“圣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全國”;理雅各的譯文是:sage sovereigns cease to arise,and the princes of the States give 交流the reins to their lusts.Unemployed scholars indulge in unreasonable discussions.The words of Yang Chu and Mo Ti fill the country.10此中“圣王”(sage sovereigns)與《公孫丑上》的“賢圣之君”(worthy and sage sovereigns)11如出一轍,亦好像一章節“行暴政而王”的“(真正的)王者”(a true sovereign)12。
理雅各翻譯《公孫丑上》的“賢圣之君”,教學場地分別用worthy和sage對應“賢”與“圣”,與之相關的“以承三圣者”和“圣人之徒”(《滕文公下》),也只是carry on the work of the three sages以及a disciple of the sages13。此中謹守的分寸,年夜同小異。
從“賢”聯系“神”的,還有《盡心上》“正人所過者化,所存者神;高低與六合同流,豈曰小補哉?”理雅各此處的翻譯頗為風趣:Wherever the superior man passes through,transformation follows;wherever he abides,his influence is of a spiritual nature.It flows abroad,above and beneath,like that of Heaven and Earth.How can it be教學場地 said that he minds society but in a small way!14(正人路過哪里,都會帶來改變;留在哪里,都會有精力性的影響;它像六合一樣高低流動,對社會的益處怎么能算小呢?)這里的“正人”亦即才幹出色的賢者(the superior man),其“神”之“所存”則是“精力性”(of a spiritual nature)的影響;而關鍵在于:這雖然家教是“賢”而不是“神”,所產生的感化卻好像“六合”(like that of Heaven and Earth),當然不成謂“小”。可是“好像六合”也許就像“至誠如神”,仍與“神”或許“六合”判然有別。
那么以理雅各之意,畢竟若何才幹從中國典籍中推導出有別于“如神”(like a spirit)的“神圣”(divi小樹屋ne)
理雅各在《孟子》的譯文中屢次用到“天主”(God)一詞。特別是《梁惠王下》對“惟曰其助天主”的翻譯和注釋。此處本是援用《尚書》“天降下平易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天主”(Heaven having produced inferior people,made for them rulers and teachers,with the purpose that they should be assisting to God);理雅各在注釋中為之供給的另一種翻譯(literally,‘just saying They shall be aiding to God’)同樣是將“天主”直接譯作God。15
如前所述,理雅各解說《孟子·盡心下》“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和《中庸》“至誠如神”都是強調“神”與“人”的絕對差異,此處卻恰好相反,決心將“惟曰其助天主”與《圣經》的經文作比。理雅各進而信任:“‘其助天主’恰是《羅馬書》13:1-4中保羅的設法,即:沒有權柄不是出于天主的,凡掌權的都是天主所命的”。16欽定版《圣經》的這句經文是There is no power but of God:the powers that be are ordained of God(Romans 13:1);理雅各所引是一個簡化的句子:The powers ordained of God are the ministers of God(天主授予的權柄恰是天主的輔助)。
從《羅馬書》譯解《尚書》、以保羅印證“天主的輔助”(the ministers of God),此注實在是意味深長。此中無論低微的“下平易近”(inferior people)還是“君”(rulers)與“師”(teachers),都乃上天之“作”(天降下平易近,作之君,作之師),是以才說“其助天主”(惟曰其助天主)。反而推之,六合君親師的人間次序似乎又與“天主的創造”貫于一統,以致無從顯示的天主終于透過種種“輔助”(ministers)得以表達。
理雅各《孟子》英譯中的其他幾處God,都在“詩云”之中,好比兩次用到的“永言配命”(be always studious to be in harmony with the ordinances of God);“天主既命,侯于周服”(God having passed His decree,They are all submissive to Chau)也是這般。17用God解說“天主既命”也就罷了,可是“永言配命”未必就是“天主之命”,理雅各卻一并譯為God,並且并不作注。相對于他辨別“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和“至誠如神”時的執著,這幾處之所以能夠悵然應用God的概念,或許是因為它們都無涉于“圣人”。
進而參較“圣人復起,必從我言”、“皆古圣人也”、“智足以知圣人”等等(《公孫丑上》),既可知sage在理雅各譯本中的限制,亦可知他在漢語語境中解說“天主”的迂回和盡力。
二
沿著上述線索檢視《論語》英譯本,關于“圣”的分歧譯解同樣包括著奧妙的意義天生。假如說《孟子·盡心下》“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只是經常被誤讀的“圣”與“神”之關聯,那么《論語》中的“祭神如神在”(《八佾》)、“敬鬼神而遠之”(《雍也》)、“子不語怪、力、亂、神”(《述而》)、“致孝乎鬼神”(《泰伯》)、“季路問事鬼神”(《先進》)等等,似乎愈近乎“鬼”、愈遠于“神”,基礎上被譯為spirit、spirits、spiritual being等等,毫無懸念。18
《論語》中惟有《述而》“禱爾于高低神祇”一句,似含“六合”之觀念,可是僅僅被理雅各視為“上界和下界”(the upper and lower worlds);能夠正如《尸子》所言:“天神為靈,地神為祗,人神曰鬼。”19是以理雅各雖將“高低”注作heaven and earth,卻沒有一句聯想到《孟子·盡心上》“高低與六合同流”的筆墨,spirits罷了。
“上天”(Heaven)與“天主”(God)在理雅各譯文中的聯系,有《論語·堯曰》的一節特別值得關注。堯曰:“……天之歷數在爾躬”(…the heaven-determined order of succession now rests in your person),……舜亦以命禹(Shun also used the same language in giving charge to Yü)。曰:“予小子……敢昭告于皇皇后帝(I,…presume to announce to Thee,O most great and sovereign god):有罪不敢赦(that the sinner I dare not pardon)。帝臣不蔽(and thy ministers,O God,I do not Keep in obscurity),簡在帝心(The examination of them is by thy mind,O God)……”理雅各所懂得的“天之歷數”,在其注釋中只是“上天的表征與計算之數”(the represented and calculated numbers of heaven),可是堯舜禹湯對于“皇皇后帝”(Thee,…mos共享空間t 舞蹈教室great and sovereign God)的一句一呼喚(O God…O God),似又儼然是“人君”昭告“天主”了。或可說,理雅各在中西文本的轉換中始終慎用神圣的概念,某些描寫性的釋義才會流露玄機。
從《論語》英譯本辨析“圣”與“神”,更主要的糾葛還見于“圣”與“仁”的并用或許對應。好比《述而》“若圣與仁,則吾豈敢?”以及《雍也》“何事于仁!必也圣乎!”
在“圣”與“仁”并用的一段,與《孟家教子·公孫丑上》記述的“夫子圣矣乎”一樣,孔子說本身只不過算是尋求不懈、誨人不倦罷了(抑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云爾已矣)。理雅各直接翻譯了此處并用的“圣與仁”(The sage and the man of perfect virtue),未就其涵義作注。而在“圣”與“仁”的彼此對應中,他能夠看到了更年夜的闡釋空間。該節如下。
子貢曰:“若有博施于平易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
“何事于仁,必也圣乎”似乎意味著“圣”高于“仁”;有如《孟子·盡心下》“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當然暗示著“神”高于“圣”。不過即使這般,理雅各還是要謹守基督教的分際,將“何事于仁,必也圣乎”限制在sage和virtue(或許perfect virtue)的區別,并不會輕易言及“神圣”。《論語》中的其他“圣”或“圣人”,在他的譯文中也皆作sage,好比“圣人,吾不得而見之矣”(《述而》),“夫子圣者與”(《子罕》),“正人有三畏:畏天命,畏年夜人,畏圣人之言”(《季氏》),“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子張》)。在蘇慧廉、劉殿爵以及安樂哲和羅思文的《論語》譯本中,“圣”或“圣人”的概念同樣這般。
于是,就像理雅各在《孟子·梁惠王下》的譯解中借助“其助天主”闡發《新約·羅馬書》,他一方面持守1對1教學sage的限制,另一方面又通過“博施于平易近而能濟眾”(a man extensively conferring benefits on the people and able to assist all)的兩層解說,往揣摹“圣”與基督教之間的能夠關聯。
第一,既然“圣”是連堯舜都看之不及的境界(堯舜其猶病諸,Even Yao and Shun were still solicitous about this),也許就不限于普通意義上的“圣人”(sage)。第二,“仁”的標準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wishing to be established himself,seeks also to establish others;wishing to be enlarged himself,…seeks also to enlarge others),求“仁”的方式則是“推己及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To be able to judge of others by what is nigh in ourselves;this may be called the art of virtue);由是而論,理雅各認為“仁的真副本質和方式,此語為《論語》之最”(THE TRUE NATURE AND ART OF VIRTUE.There are no higher sayings in the Analects than we have here),因為這與“確定式的‘金律’最為接近”(a near approach to a positive enunciation of“the golden rule”)。
所謂“金律”的確定式表述和否認式表述,在很長時期關聯于基督教與儒學高低之辨20。理雅各點明二者的“接近”,不克不及說不是尋求能夠的“會通”。而與理雅各同樣具有傳教士成分的蘇慧廉,似乎是要在譯解中凸起二者之區別。
蘇慧廉從“博施于平易近而能濟眾”看到“仁者之心”,這本來正與理雅各所說的“推己及人”(To put himself in another’s place is the spirit of the philanthropist)類似,可是他將“仁之方”解作the rule of philanthropy(善的原則),于是便與基督教的“金律”全無干個人空間系。
與之相應,蘇慧廉沒有呼應理雅各從“仁”到“金律”的聯想,索性讓“善行”之“仁”愈發遠離“圣”。是以在他的譯文中,“圣”多用sage,“仁”也多用virtue或許virtuous,唯獨在分歧于“圣”(sage)并能夠聯系到“金律”的這一句,“仁”成了philanthropy(慈悲),“仁者”成了philanthropist(惡人)。其中瑜伽場地與“金律”相反的俗世顏色,恐屬有興趣為之。
理雅各之所以要從“仁”輾轉達至“金律”,也許恰好是由于他深知儒家之“圣”與基督教之“神”其實是無法直接會通的。蘇慧廉似乎沒有想到這一層,其“會通”之心卻是還有所屬,試圖從“圣”或“圣者”找到通向“神圣”的直接能夠。
好比“圣人,吾不得而見之矣”(《論語·述而》)一句,理雅各、劉殿爵、安樂哲均將“圣人”譯作sage,理雅各還特別以《孟子·離婁上》“規矩,方圓之至也,圣人,人倫之至也”為據,認為“聖”字“含有求真和謹言慎行之意”(intuitively apprehensive of truth,and correct in utterance and action)。蘇慧廉應當留心過理雅各的譯本和注解,但是并未理會,徑直將“圣人”譯作inspired man(有靈性的人)。無獨有偶,在《論語·子罕》“夫子圣者與?……固天縱之將圣”一節,理雅各、劉殿爵、安樂哲等人的處理亦如《述而》,而蘇慧廉對“圣者”和“圣”的翻譯又分別是inspired或許inspiration。
普通意義上的inspiration當然也無所謂“神明”之“神”,能夠只是某種精力的感發罷了,好比李克曼(西蒙·萊斯)用其翻譯“興于詩”:draw inspiration from the poems(從詩歌獲得啟發);安樂哲也年夜體如是:find inspiration by intoning the songs(由誦詩而獲靈感)。
可是蘇慧廉在《述而》一節的注釋中,專門用A man divinely inspired(神圣的靈性之人)注解“圣人”;他為《子罕》一節的注釋雖然保存了多數譯本對“圣人”的懂得(sage),可是特別說明“圣人”是指A sage,or man divinely inspired(sage或許神圣的靈性之人)。據此,在蘇慧廉所用的“靈性”或許“神圣靈性”中,基督教的意味應該是無須置疑的。
若在傳教士的用法之前回溯漢語文獻,可在《漢書·晁錯傳》見到“神圣”一詞:“臣聞五帝神圣,其臣莫能及,故自親事”。可是“五帝神圣”比之于“莫能及”的臣子,顯然分歧于西人的“神圣”概念。可見后世所用的“神”或“神圣”,并非漢語典籍的原意。同時,這亦非西語的“仿譯詞”。在意年夜利學者馬西尼(Federico Masini)的考證中,與“神”相關的漢語外來詞只要“神鏡”(magic mirror),拍照機罷了。21
較之蘇慧廉,理雅各對“圣”與“神”的翻譯一貫單純,似乎并不寄看于儒學與基督教之間太過直接的過渡。但是亦如他就“圣”與“仁”之潛在意味的究查,理雅各對于“圣”與“賢”也頗有抉隱索微的文字。
關于“圣”與“賢”對比,當參考《禮記·樂記》“幽則有鬼神”;鄭玄恰是就此注曰:“圣人之精氣謂之神,賢知之精氣謂之鬼。”22足見“圣人”與“賢知”比擬,亦有神鬼之高低。理雅各能夠意不在此,而加倍重視二者的關聯。
《論語》中“賢”字有25處,“圣-賢”相關的典範例子見于《子張》:“別人之賢者丘陵也,猶可逾也;仲尼日月也,無得而逾焉”(Chung-n?is the sun or moon,which it is not possible to step over)。至于“仲尼賢于子乎”?同樣是以“夫子之不成及也,猶天之不成階而升也”作答(Our Master cannot be attained to,just in the same way as the heavens cannot b講座場地e gone up to by the steps of a stair)。
理雅各在此注明:根據《四書備旨》,這里是說孔子“高于一切的其他圣人”(embracing all other sages);而在緊接其后的“人雖欲自絕,其何傷于日月乎”一句(Although a man may wish to cut himself off from the sage,what harm can he do to the sun or moon),理雅各將“自絕”譯作“自絕于圣人”,并說明“我補充了‘于圣人’三字,……邢昺《論語注疏》補充的是‘于日月’,意思雷同”(I have supplied“from the sage,”…Hsing Ping,however,supplies“from th瑜伽教室e sun and moon.”The meaning comes to the same)。邢昺用“自絕于日月”,是呼應下文的“何傷于日月”;理雅各認為“自絕于圣人”與“自絕于日月”意思雷同,則是呼應上文的“仲尼日月也”。總之,齊于“日月瑜伽場地”、高于上天的才是圣人之“賢”。
在“圣-神-天-帝-仁-賢”的如上線索中也許只能獲得一個印象:理雅各并非通過“強為之名”的翻譯樹立表層的“會通”,卻借助迂回輾轉的比較和釋義,使無從“求同”的“會通”成為深層的思惟對話。
三
理雅各對“圣”與“神”的譯解始終沒有就相關概念自己作出妥協,而是固守分際、無所通融。同樣具有傳教士成分的蘇慧廉,選擇了分歧于理雅各的路徑:正如他為“圣”或“圣人”找到inspiration和divinely inspired,他也曾將“道”譯作“途徑”(the Way,the right road),進而推及基督教的“真諦”(the Truth)23。但是假如從“何故為‘圣’(聖)”的線索梳理關鍵的中介性問題,“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的引申或臆想其實很不難在文本中廓清,看上往類似的概念能夠只是“會”而不“通”。
風趣的是,儒家經典的別的兩位譯者韋利和李克曼(西蒙·萊斯)并沒有傳教的佈景,“圣人”卻在他們的懂得中更進一個步驟:韋利像蘇慧廉用“神圣”(divinely)強化“靈性”(inspired)那樣,為sage增添divine(神圣)的修飾;李克曼所譯的“圣人”,則干脆成了saint(圣徒)。這對真正的儒耶對話卻毫無意義。
無論比較、釋義還是翻譯,其實從來沒有純粹的“施動”與“受動”之分,甚至譯者本身也未必不會被本身的翻譯所“翻譯”。好比在1861年的《論語》英譯本之后,理雅各又于1893年出書修訂版;兩版的“導論”都盼望“沒有對孔子不公”(I hope I have not done him injustice),緊接其后的文字則截然相反。初版的“導論”聲稱:“在長期研討其人其說之后,我無法認為他是個偉人”(after long study of his character and 共享會議室opinions,I am unable to regard him as a great man)24;第二版卻說:“我越是研討其人其說,對他的評價就越高,他是個很是偉年夜的人”(The more I have studies his character and opinions,the more highly have I com家教e to regard him.He was a very great man)。25當然,第二版是在初版“長期研討”的32年之后,不過對于這般迥異的成分“游移”(moving subject)26,32年實在不克不及算長。
思惟與文明的流動不是消解或代替任何一方,卻是在彼此的差異中愈顯豐富。理雅各在儒耶文本之間樹立的波折關聯,剛好說明已經沒有任何一方是純粹的“翻譯”或許“被翻譯”。他自己的成分從傳教士變成漢學家,而基督教的觀念并未被改寫,被翻譯的中國經典也無法被基督教化。貫穿其間的真正意義,當在于激活那些具有解釋力的思惟東西,而不僅僅是交換私密空間充滿歧義的概念。
注釋
1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Taipei:SMC Publishing Inc.,1991.
2李學勤主編《字源》,天津古籍出書社,2012年,第1047頁。
3諸葛亮:《前出師表》:“誠宜開張圣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
4《尚書·洪范》:“敬用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乂,明作哲,聰作謀,睿作圣。
5孔安國傳、孔穎達疏《尚書正義》,廖名春、陳明收拾,北聚會場地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第304頁。
6《孟子·盡心下》:“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年夜,年夜而化之之謂圣,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
7理雅各將其翻譯為“When the sage is beyond our knowledge,he is what is called a spirit-man”,雖是spirit,卻畢竟落實在man。參見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volume II講座場地,The Works of Mencius,p.490.
8“Some would translate神by‘divine’,a rendering which never can admit of…in applying to man the 私密空間term appropriate to the acting and influence of Him whose way is in the sea,and His judgments a great deep,Chinese writers derogate from the prerogatives of God.”共享會議室See 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volume II,The Works of Mencius,p.491.
9James Legge,The Ch教學inese Classics,volume II,The Works of Mencius,pp.192-196.
10Ibid.,p.282.
11Ibid.,p.182.
12Ibid.,p.184.
13Ibid.,p.284.
14Ibid.,p.455.
15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volume II,The Works of Mencius,pp.156-157.
16Ibid.,p.157.
17Ibid.,p.199,p.295,p.297.
18以下關于《論語》英譯和共享會議室注釋的引文,請參閱早先完成的“中國現代經典《論語》英譯本匯釋匯校數據庫”(http://ly.exuezhe.com);還有五卷本《〈論語〉英譯本匯釋匯校叢書》,即將由南京年夜學出書社出書。
19轉引自李學勤主編《字源》,第6頁。
20筆者的相關討論,可參閱《中西“經文辯讀”的能夠性及其價值》,《中國社會科學》2011年第1期。
21馬西尼著,黃河清譯《現代漢語詞匯的構成:十九世紀漢語外來詞研討》,上海:漢語年夜詞典出書社,1997年,第239頁。另經陳龍博士查證,最早應用“神鏡”一詞的林鍼是清代福州人,廈門口岸譯員,曾于1847年前去american紐約傳授中文,1849年回國后撰寫了中國第一部關于東方的游記《西海紀游草》。除“神鏡”和“神鏡法”之外,該書還應用“神致”“神速”“鬼神”等,凡五處,均與基督教的“神圣”無關。謹此致謝。
22轉引自李學勤主編《字源》,第6頁。
23姜哲:《〈論語·學而〉英譯選本匯校集釋》第四章第一節,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2019年。
24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交流assic:With A Translation,Critica瑜伽教室l and Exegetical Notes,Prolegomena,and Copious Indexes,vol.I,London:Trübner&Co.,1861,p.113.
25James Legge,The Chinese Classics,volume I,Confucian Analects,The Great Learning,and The Doctrine of The Man,Oxford:The Clarendon Press,1893,p.111.
26筆者的相關討論,可參閱《漢學及其“主義”中的成分游移》,《讀書》2012年第2期。另蒙陳龍博士細核本文所引的所有的文獻及其出處,并訂正了錯漏,特此再謝。
責任編輯:近復